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成本管理讲义(59)

发表日期:2011年12月13日11:39:32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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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成本管理讲义(59)

第十二章 股利分配

【知识点1】利润分配概述

一、利润的构成

企业实现利润是利润分配的前提。合理地进行利润分配,前提条件是正确的确认企业的利润总额。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的构成用公式表示如下: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成本管理预习讲义(59)

 

企业利润总额在缴纳所得税后,剩余部分就是税后净利,它是利润分配的基础。

二、利润分配的原则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思考】假设年初未分配利润+100万,本年净利润-50万,可供分配的利润=+50万,可以进行后续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计提法定公积金?

不需要提法定公积金,因为法定公积金是基于当年有利润的情况下才提。注意尽管不计提法定公积金,但可以向股东分配利润。

【例·多选题】企业本年净利润为1000万元,法律规定的法定公积金计提比率为10%,下列关于计提法定公积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存在年初累计亏损为100万元,则本年计提的法定公积金为90万元

B.如果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则本年计提的法定公积金100万元

C.如果存在年初累计亏损1200万元,则本年计提的法定公积金为0

D.如果存在年初累计亏损1200万元,且都是6年前的亏损导致的,则本年计提的法定公积金100万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按照规定,企业应按照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公积金。依此规定,当企业存在年初存在累计亏损时,法定公积金的提取基数为可供分配利润,当企业不存在年初不存在累计亏损时,法定公积金的提取基数为本年净利润。另外注意提取法定公积的“补亏”,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就我国而言,即使年初累计的亏损已经超过5年,在确定法定公积的提取基数时,仍要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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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ling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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