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区分情况处理:
(1)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2)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区分情况处理:
(1)因胁迫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2)因胁迫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或无效合同。
(3)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
区分情况处理:
(1)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2)因乘人之危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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