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首饰专卖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A品牌的金首饰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40万元,关税税率为30%。
(2)将某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套装礼品,本期取得零售收入35.1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为28万元,镀金首饰收入为7.1万元)。
(3)零售珠宝首饰和翡翠首饰,取得零售收入11.7万元。
(4)出于促销的目的,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金耳环1000对,新耳环每对0.15万元,旧耳环每对折价0.10万元,专卖店直接收取差价。
(5)将金镯子与包装盒一同销售,包装盒单独计价并单独核算,取得零售收入9.36万元(其中,金镯子收入9万元,包装盒收入0.36万元)。
(6)因质量问题,顾客向专卖店退回2月份购买的金项链,价值0.5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答案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计算该专卖店进口环节应缴纳的税金。
(2)礼品套装和珠宝首饰及翡翠首饰应纳的消费税。
(3)以旧换新业务应纳的消费税。
(4)零售金镯子应缴纳的消费税。
(5)该专卖店本月应纳的消费税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