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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某镇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天花板,2008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销售收入情况: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80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1170万元;
(2)全年销售成本:年初库存天花板1000万元,本年生产10000万元,年末库存3500万元;
(3)本期外购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已经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
(4)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对当地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50万元;
(5)期间费用合计1036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5万元,广告费用160万元。经查上年仍有未扣除的广告费240万元;
(6)当年6月1日向银行借款600万元对外投资,借款期限3年。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当年利息费用共计21万元,全部计入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7)12月转让一使用过的自建办公楼,账面原值180万元,已提折旧150万元,合同注明转让价款45万元。该办公楼经有权机构评估,成新度为10%,目前建造同样的办公楼需要200万元。转让一项土地使用权,合同注明价款60万元,该项土地购进时的成本35万元,已摊销20万元。 假定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用扣除限额的基数不包括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项目。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计算该企业2008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3)计算该企业2008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用;
(4)计算该企业2008年转让自建办公楼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额;
(5)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