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乙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乙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7年1月,乙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在建设期间,乙公司购进为工程准备的一批物资,价款为1400万元,增值税为238万元。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批物资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项目。乙公司为建造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160万元,计税价格200万元,另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362万元。
(2)2007年8月,该办公楼的建设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94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3)2008年12月,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该办公大楼经营租赁给丙公司,租赁期为10年,年租金为240万元,租金于每年年末结清。租赁期开始日为2009年1月1日。
(4)与该办公大楼同类的房地产在2009年年初的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2009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
(5)2010年1月,乙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并办理过户手续,以2500万元的价格将该项办公大楼转让给丙公司,全部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要求:
(1)编制乙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的有关会计分录。
(2)计算乙公司该项办公大楼2008年年末累计折旧的金额。
(3)编制乙公司将该项办公大楼停止自用改为出租的有关会计分录。
(4)编制乙公司该项办公大楼有关2009年末后续计量的有关会计分录。
(5)编制乙公司该项办公大楼有关2009年租金收入的会计分录。
(6)编制乙公司2010年处置该项办公大楼的有关会计分录。(单位为万元)
5、甲公司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1年1月10日,购入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及相关税费计2000万元,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50年(假定甲公司按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2)20×2年1月1日,甲公司在此土地上自行建造一栋办公楼,购入工程物资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4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万元,工程物资已验收入库。
(3)工程领用全部工程物资,同时领本公司部门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40万元,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4)应付工程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计43.5万元。
(5)20×2年6月30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甲公司按年计提折旧)。
(6)20×5年12月20日,甲公司因另一办公楼完工交付使用,决定将原办公楼经营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0年,年租金为60万元。出租时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假定符合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核算投资性房地产。
(7)20×6年12月25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2006年度租金60万元。
(8)20×6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880万元。
要求:
(1) 编制甲公司20×1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
(2) 编制甲公司20×2年度有关会计分录。
(3) 编制甲公司20×5年度将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会计分录。
(4) 编制甲公司20×6年度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