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正文 |
| 福建:2008年注册会计师4月16日至4月25日开始报名 |
| 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2008-4-10 9:55:24 阅读次数:次 |
关于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通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 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考试用书发放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考试于2008年9月19日至21日举行;考试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应考人员可在各报名点购买。 四、报名 1.省直考区于2008年4月16日—25日(含双休日)报名,5月8日—9日补报名;各设区市报名时间、地点由设区市财政局另行通告。 2.报名办法 考生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持IC卡的考生填表后可直接报名,如持外省IC卡的考生,还需提供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一张;IC卡遗失的考生先补卡后填表、报名。无IC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3)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一张。 3.报名地点 按属地原则,各设区市考生到本设区市财政局通告的地点报名;省直、中直单位的考生亦可到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州市冶山路43号)报名。港澳台地区、外籍报考人员应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fjicpa.org.cn)、9616897669信息台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2.已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五科合格成绩,未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向最后一科报名地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详情请登录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
福建省财政厅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