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题 (本题型共2小题,每小题16分。本题型共32分。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有小数的,保留两位小数,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答题中涉及“应交税费”和“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第 36 题 中山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厂,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执行33%的所得税率,中山公司2004年报告于2005年4月18日由董事会批准报出, 2004年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于2005年2月15日全部完成,中山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中山公司是朋达公司的母公司,每年末需编制合并报表。 1.中山公司的年报审计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完成,2005年2月6日注册会计师入驻中山公司开始年审工作,在审计中发现了以下经济业务及中山公司的会计处理:
(1)2005年2月16日中山公司收到丙公司的退货,该批汽车是2004年10月5日赊销给丙公司的,共计10辆,每台生产成本为8万元,单台售价为10万元,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5%。中山公司2004年末出于谨慎考虑对应收丙公司的货款提取了4%的坏账准备,税法认可的坏账提取比例为5‰,该应收款项一直未收回。 中山公司出于追加利润以提高股价的目的,对此退货仅作了报表附注的披露。
(2)中山公司2002年初开始对某生产用设备计提折旧,该设备原价600万元,假定无残值,会计上采用4年期直线法提取折旧,而税务上则采用 6年期直线法计提折旧,中山公司采用成本与可收回价值孰低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期末计价,2002年末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为330万元,2004年末可收回价值为130万元。该设备所提折旧有30%形成当期存货,有70%形成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上年的结余存货本年全部售出。 2005年2月10日注册会计师发现中山公司2004年未对该设备的折旧及减值准备调整作出会计处理。经调查属工作失误所致。
(3)2005年2月1日,中山公司收到当地法院通知,一审判决中山公司因违反经济合同需赔偿丁公司违约金5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0万元。中山公司不服,于当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至中山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时,二审法院尚未对该起诉讼作出判决。 上述诉讼事项系中山公司与丁公司于2004年2月签订的供销合同所致。该合同规定中山公司应于2004年9月向丁公司提供一批小轿车及其配件。因中山公司相关订单较多,未能按期向丁公司提供产品,由此造成丁公司发生经济损失800万元。丁公司遂与中山公司协商,要求中山公司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未果,丁公司遂于2004年11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山公司支付违约金80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中山公司于2004年12月31日编制会计报表时,未就丁公司于2004年11月提起的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中山公司2005年2月1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后,经咨询法律顾问,预计二审法院的判决很可能是维持原一审判决。按税法规定,公司按照经济合同的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和诉讼费可从当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中山公司仅对此或有事项作了报表附注的披露。
(4)甲公司1999年12月购入一台营销用设备,入账成本为102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8年期直线法提取折旧,税务上采用10 年期直线法计提折旧。因该设备更新换代较快,出于避免无形损耗的考虑,在2004年初将此设备的折旧方法修正为年数总合法,其他折旧条件不变。 甲公司认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修改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因此只需按新的方法处理即可,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费用 200[=(1020-125×4-20)×4÷(1+2+3+4)] 贷:累计折旧 200 并相比税务当年折旧口径100万元,认定了递延税款借项33万元。
2.朋达公司是一家汽车贸易商行,作为中山公司的子公司朋达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推销中山所生产的汽车。2004年双方发生如下交易: (1)中山公司2002年6月1日赊销一批汽车给朋达公司,售价为100万元,毛利率为20%,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5%.朋达公司购入后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使用,服务于行政部门,并支付了安检费8万元,朋达公司采用直线法提取折旧,折旧期为5年,假定无残值。为缩减行政开支,2004 年6月1日朋达公司将此批汽车出售,售价为50万元,假定无相关税费。 (2)2004年初朋达公司的存货中有60万元购自中山公司,该批商品当初交易时的毛利率为15%,消费税率为5%.当年中山公司又赊销一批汽车给朋达公司,售价为100万元,毛利率为20%,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5%.当年朋达公司对外出售了部分购自中山公司的汽车,结转成本为86万元。朋达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认定存货的发出计价。当年末购自中山公司的汽车可变现净值为68万元。 3)2004年初中山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属于应收朋达公司的有234万元,当年收回了70.2万元,坏账提取比例为10%. 根据以上资料,完成以下要求: 1.针对(1)—(4)业务,请站在注册会计师的角度判别中山公司处理的正误并简述理由; 2.对于错误的处理作出相应的调整分录; 3.根据调整分录修正2004年中山公司个别报表项目,填在答题纸的表格上; 4.编制中山公司与朋达公司合并后的相关报表项目,并填在答题纸的表格上。 报表项目修正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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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朋达公司 |
中山公司 |
合并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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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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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
2600 |
4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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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 |
3600 |
5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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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税款借项 |
330 |
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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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6000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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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
10000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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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成本 |
8000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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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5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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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23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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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 |
300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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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答案: 1.正误判断如下: (1)中山公司所收的退货应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这是因为所退之货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实现的销售,退货时间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满足了作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销售退回条件,而不能仅仅作报表附注的披露; (2)中山公司漏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属于会计差错,由于此差错发现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所以应作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 (3)由于对丁公司的赔付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具备了确认为预计负债的三个条件,即:①很可能赔付;②现时义务;③金额能可靠确认。所以,中山公司理应对此或有事项作预计负债认定,作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而不是仅仅作报表附注披露。 (4)中山公司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修改作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是正确的。这是一个新修订的补充规定。 2.调整分录如下: (1)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的销售退回处理: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贷:应收账款 117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 ③借:坏账准备 4.6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68 ④借:库存商品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 ⑤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75695[=(100-80-5-117×5‰)×3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056[=(100-80-5-117×4%)×33%] 递延税款 1.35135[=117×(4%-5‰)×33%] ⑥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9144[=(100-80-5-117×4%)×67%]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9144 ⑦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0.69144 ——法定公益金0.34572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3716 (2)对固定资产折旧及减值准备的调整 ①借:生产成本或库存商品 33(=110×3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7(=110×70%) 贷:累计折旧 110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3.1(=100×70%×33%) 递延税款 2.31[=(110-100)×70%×3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41 ③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0 贷:累计折旧 8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④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 贷:递延税款 6.6 ⑤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8.19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8.19 ⑥借:盈余公积 5.728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7285 (3) 对或有事项的调整处理 ①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20 贷:预计负债 520 ②借:递延税款 171.6(=520×3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1.6 ③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48.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8.4 ④借:盈余公积 52.26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2.26 3.报表项目修正如下: 项目 朋达公司 中山公司 合并报表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账款 2600 4020 ①-112.32=3907.68 2600+3907.68-252.72 (1)=6254.96 存货 3600 5520 ②+113=5633 3600+5633-5.1 (2)=9227.9 递延税款借项 330 660 ③+165.95865=825.95865 330+825.95865=1155.95865 累计折旧 6000 8000 ④+190 =8190 6000+8190=14190 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60000 ⑤-100=59900 10000+59900-100(4)=69800 主营业务成本 8000 40000 ⑥-3=39997 8000+39997-89.9(5)=47907.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00 3000 ⑦-5=2995 500+2995-5(6)=3490 管理费用 2300 5000 ⑧+15.32=5015.32 2300+5015.32-12.18(7)=7303.14 营业外支出 300 1300 ⑨+480=1780 300+1780-9(8)=2071 相关指标的解释: 1.中山公司个别报表项目的调整数: ①中山公司应收账款的调整数=-112.32(销货退回造成的减少数) ②中山公司存货的调整数=80(销货退回造成的增加数)+33(补提固定资产折旧造成的增加数)=113 ③中山公司递延税款借项调整数=-1.35135(销货退回造成的减少数)+2.31(补提固定资产折旧造成的增加数)-6.6(反冲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造成的减少数)+171.6(预计负债的认定造成的增加数)=165.95865 ⑤中山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调整数=-100(销货退回造成的减少数) ④中山公司累计折旧的调整数=+110(补提固定资产折旧造成的增加数)+80(反冲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造成的增加数)=+190 ⑥中山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调整数=-80(销货退回造成的减少数)+77(补提固定资产折旧造成的增加数)=-3 ⑦中山公司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调整数=-5(销货退回造成的减少数) ⑧中山公司管理费用的调整数=-4.68(销货退回造成的减少数)+ 20(预计负债的认定造成的增加数)=+15.32 ⑨中山公司营业外支出的调整数=-2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反冲造成的减少数)+500(预计负债的认定造成的增加数)=+480 2.合并报表有关调整分录: A.固定资产内部交易的抵销分录: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15 贷:营业外支出 15 借:营业外支出 4.5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4.5 借:营业外支出 1.5 贷:管理费用 1.5 B.存货内部交易的抵销分录: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6 贷:主营业务成本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