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某化妆品厂甲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化工材料A,税控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 (2)外购化工材料B,税控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税款3400元 (3)将AB材料验收后交运输公司运送到乙化妆品制造厂(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成香水精,支付运输公司运费300元 (4)乙公司为加工该产品从小规模企业购入辅料,取得税务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价款5000元,税款200元,乙公司收取甲化妆品厂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开具专用发票 (5)甲化妆品厂将香水精收回后将70%投入生产,进一步加工成香水,并分装出厂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0000元,支付销售运费800元 假定上述取得发票都符合税法抵扣条件要求,请按顺序计算: (1)甲公司提货时应缴纳的消费税 (2)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增值税 (3)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消费税 (4)乙公司该业务应缴纳的税金 标准答案:(1)甲公司提货时,应组价计算消费税并由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 材料成本=10000+20000+300×(1-7%)=30279元 加工及辅料费=8000元 提货时应被代收代缴消费税=(30279+8000)÷(1-30%)×30%=16405.29元 (2)甲公司进项税=1700+3400+300×7%+8000×17%+800×7%=6537元 甲公司销项税=100000÷(1+17%)×17%=14529.91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14529.91-6537=7992.91元 (3)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消费税 =100000÷(1+17%)×30%-16405.29×70%=25641.03-11483.7=14157.33元 (4)乙公司应代收代缴甲公司消费税,自身加工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乙公司应纳增值税=8000×17%-200=1160元 本题分数: 4.46 分 解 析:
55、 某民政部门批准的非营利文化博物馆2006年7月发生下列业务: (1)收取物价局标准的会员费20000元 (2)出租房屋办展览取得租金收入200000元 (3)举办历史文化讲座取得收入30000元 (4)经营打字社取得打字收入50000元 (5)代销福利彩票取得手续费收入10000元 (6)博物馆门票收入5000元 要求计算: (1)该博物馆应纳的文化业营业税 (2)该博物馆应纳的服务业营业税 (3)说明其免税的业务项目
标准答案:(1)该博物馆应纳的文化业营业税 =30000×3%=900元 历史文化讲座应按照文化业税目计税 (2)该博物馆应纳的服务业营业税 =200000×5%+50000×5%+10000×5% =13000元 出租房屋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打字经营应按照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代销福利彩票收入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 (3)说明其免税的业务项目 按照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的会员费和博物馆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本题分数: 4.46 分 解 析:
56、 法国工程师兰博于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7月15日被其法国的公司派到我国某设备厂指导该厂的一项科研工作。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我国设备厂每月支付其工资10000元人民币,并凭票据报销洗衣费和伙食补助费5000元,其在法国的公司每月支付其工资25000元人民币。该专家在7月,曾为某大学做2小时讲座,获得报酬10000元人民币,该项所得由支付款项的单位为其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专家在7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标准答案:(1)7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10000+25000-4800)×25%-1375]×10000/(10000+25000)×15/31 =6175×10000/35000×15/31=853.69(元) (2)讲座收入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84%=9523.81(元) 单位代付个人所得税=9523.81×20%=1904.76(元) (3)兰博共纳个人所得税=853.69+1904.76=2758.45(元) 该题目考点在于(1)该工程师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未超过183天,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其实际在我国工作期间取得的由我国企业支付的工资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其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不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要用公式套算在华期间应纳的税金;(2)其他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也应按税法有关规定在我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非现金形式实报实销的洗衣费和伙食补助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4)单位代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与代扣计算不同。
本题分数: 4.46 分 解 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