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省考办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4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4年9月17日至19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7日下午2:00—5:00审计 9月18日上午9:00—11:30税法 下午2:00—5:30会计 9月19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2:00—5:00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日期 报名期间为2004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具体报名日期及节假日是否休息见各考区报名点现场公告。 六、报名办法 1、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2、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缴纳报名费。 3、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以往年度考生可凭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报名),交纳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两张,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有关报名表格并交纳有关费用。 4、省考办按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七、报名地点 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报名。各市州考区考办(设在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内)在各地设有报名点,具体报名地址、咨询电话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