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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
| 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2007-5-2 4:13:24 阅读次数:次 |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财办会〔2003〕6号《关于发布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03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办)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批准文件,经市考办审核确认后,汇总有关资料,并填写《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汇总表》,连同证书原件一并上报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核确认并报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3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法和时间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3年9月19日至21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
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9日下午2:00—5:00 审计 9月20日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21日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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