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4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凡2003年12月31日前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批准文件,经我市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4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4年9月17日至19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7日下午2:00-5:00审计 9月18日上午9:00-11:30税法 下午2:00-5:30会计 9月19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2:00-5:00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3月16日起至4月12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为满足部分考生的需要,另增加3月28日和4月11日两个星期日接受报名)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大厅 (三)首次参加考试报名或遗失IC卡的考生需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并交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相片二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一张用于准考证扫描),同时携带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便审查报名资格。 (四)以前年度参加过考试报名并持有“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IC卡”的考生,报名时请携IC卡并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同时交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相片二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一张用于准考证扫描),不须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五)报名参加考前辅导的考生,每报一科另交一张一寸黑白免冠相片,如:报一科交一张,二科交二张,五科交五张(制作“听课证”之用)。 |